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离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的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张律师秉承诚恳做人、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认真维... 详细>>
律师姓名:张定凯律师
手机号码:1598402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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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05201010154526
执业律所: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天立酒街(古蔺法院对面)
正文
根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被告人王书金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张某甲、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在复核期间,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不予认定被告人王书金涉嫌实施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乙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需要对该起犯罪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决定:不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裁定和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部: 王书金案始末
记者23日下午获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9月27日上午10时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届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通过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
6月25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这起案件因与聂树斌案有密切关系而备受关注,公众希望这次审理能够推动久拖未决的聂树斌案调查出现“峰回路转”。
7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依法继续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上诉案。这是本案进入二审诉讼程序以来的第三次开庭。庭审非常激烈,控辩双方对法庭发表了充分的意见,上诉人王书金当庭表示,自己如实供述了案发前后和当时的情况,并如实回答了控方和律师提出的问题,希望法庭能够客观公正地核实情况。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回放阶段,PPT展示的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发表了充分的意见。
检方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客观公正地全面审查案件,无论是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还是无罪、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全面审查,并且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庭审中,王书金上诉所提构成重大立功所涉及强奸的事实部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法庭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王书金案时隔6年再开庭 “一案两凶”引发关注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的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1995年4月27日经历一审和二审后,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逃犯王书金。其坦白曾在河北省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其中一起细节、地点等,与聂树斌奸杀康某案高度一致。至此,聂树斌案也被认为“一案两凶”。
●2005年3月16日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司机关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2007年4月邯郸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奸杀案”为由,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王书金案”,但至今未判。
●2013年6月25日王书金案二审在邯郸中院开庭审理。
●2013年7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依法继续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上诉案。
第二部
聂树斌案疑似真凶今日受审检方曾阻其供述强奸杀人犯罪事实
据大河报报道:1994年,河北石家庄发生一起奸杀案,当时年仅19岁的聂树斌被当成凶手枪毙。2005年,河南警方在荥阳抓捕犯下多起奸杀命案的河北广平籍农民王书金。王书金共交代4起奸杀案,其中就包括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的那起奸杀案。自此,一案两凶成为法学界近10年来无法解开的疑问。25日上午,河北高院在邯郸中院开庭再审“王书金案”。
一案两凶,究竟谁是真凶?
1994年,河北石家庄发生一起奸杀案,聂树斌被认定是凶手,1995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抓到了一个名叫王书金的逃犯,他主动交代出在石家庄奸杀康某的基本事实,而这个案子此前的作案者却是聂树斌。
一案两凶,究竟谁是真凶?从获知王书金被抓的那一刻起,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便开始了为儿申冤的上访之路,而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则由于受不了儿子是“强奸杀人犯”被执行死刑的打击,偷偷吃了一瓶安眠药自杀未遂,后又因为偏瘫,治愈后行动不便,如今退休在家。
当张焕枝提出再审儿子“强奸杀人案”时,河北省高院拒绝受理。无奈,张焕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2006年,张焕枝专程赶往邯郸,旁听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但令张焕枝遗憾的是,虽然王书金在公安侦查阶段已多次供述当年在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广平县警方也已完成了调查核实及取证工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王书金又多次主动供述那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却先后被主诉检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为由喝止。
2007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将申诉材料函转河北省高院,但张焕枝等来的仍然是“石沉大海”。
“王书金案”今日再审
“我已接到河北高院的通知,6月25日上午将在邯郸中院开庭审理‘王书金案’,到时候你去不去?”6月21日,就在记者采访期间,王书金的辩护人朱爱民律师给张焕枝打了个电话。张焕枝对即将到来的开庭既期盼又担心。
“此案扑朔迷离,只有在开庭当天才知道结果会怎样,现在谁也说不准。”朱爱民在电话中说。
专家评王书金案
23日上午,我国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发出了这样一条微博“王书金案审理看点”:
1.七年前首次审判,法院何以对涉及聂树斌案的犯罪置之不理?
2.为何对王的审判延宕八年?程序责任如何追究?
3.检察机关如不追究康某被奸杀案,则必须对王的主动供认做充分证伪。
4.除非司法机关再次用确凿无疑之证据证明聂系强奸杀人犯,否则必须为聂树斌平反。
第三部
检方力证王书金非真凶辩方坚称王书金是真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07年3月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在邯郸市进行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在10日的庭审上,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首先出示了四组证据,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第一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第二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康某某亲属及同事的证言;第三组证据是被害人康某某同事证言及与王书金同时在石家庄打工的工友证言;第四组证据是公安机关依法讯问王书金时取得的王书金本人三份供述。
检方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理由主要有四条:
第一,当时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脚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没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
第二,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书金却供述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后跺胸腹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如果被害人是被人跺死,尸体不可能没有骨折。
第三,该案案发于1994年8月5日下午5时以后。被害人下午上班,5点下班与同事一起洗澡后,骑车沿新华路至孔寨村之间的土路回家,途中经过案发地遇害。王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中午2时左右作案。
第四,被害人身高1.52米,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
辩方坚称王书金是真凶
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在法庭上表示,王书金案2007年一审后,当事人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辩方认为原判认定的王书金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王书金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这次是二审再次开庭,辩方依然坚持原来的观点。
朱爱民发表意见时说,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供述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做出的,王书金对犯罪现场的描述与现场勘查笔录高度吻合。朱爱民认为,检方提出的一些细节问题与王书金供述有出入,应考虑到事件已过去19年,普通人记忆力有所衰退,不能苛求细节完全准确。
朱爱民还认为检方出示的部分证据有瑕疵,比如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名,但出具的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另外检方出示的关键物证“花衬衣”只有照片,没有实物。
王书金本人在最后陈述时说,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他请求法庭认定这个事实。他同时表示,自己从小没有受到正确的教育,家里对他管理不够,他也不学好,造成了犯罪。现在特别后悔。他说:“我希望把有些事情澄清,但我也知道有些事现在也没办法证实。”
第四部
真凶究竟是谁?
真凶究竟是谁?
10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中午12时30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从专业角度看,仅凭现有证据的确很难认定王书金就是聂树斌案真凶,但即使如此,公众对聂树斌案仍有疑问,政法部门应该及时给出一个答复。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刘博今在此次开庭前就预测说,法庭应该不会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的真凶,毕竟仅凭他本人的口供证明案件是其作为过于牵强,这是疑罪从无法治精神的体现。
“案子发生在1994年,物是人非改变太大,当时的办案证据标准又跟现在不一样,诉辩双方在法庭上争辩的很多情况确实很难彻底搞清楚。”旁听的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师王韬在庭审结束后说。
第五部
聂母:儿不能再背黑锅
聂母:儿不能再背黑锅
自从王书金案出现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就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今年70岁的张焕枝,一见到记者就表达了自己对“王案”再次开庭的看法,“至于乐观不乐观,我拿这个事儿(‘聂案’二审再次开庭)不往心里去。”假如王书金“翻供”,说石家庄这起案子不是他做的,“我也不管”。
她认为,不看“王案”对“聂案”的影响,只看“聂案”本身,也不能直接给她的儿子定罪。她解释说,玉米地有个女的被强奸杀害了,现场没有脚印、没有指纹,没有做精子DNA鉴定,“怎么就说我的儿子强奸杀人了呢?”
对于王书金供述了“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张焕枝认为,这实际上对她儿子的案子(“聂树斌案”)是个好事情,假如他不如实供述,“我儿子就得被冤枉几辈子了。”
她认为,有了王书金的供述,也算是“聂案”有了新的证据,河北高院就应该重审,“我非常坚信我儿子这个案是一个错案,也就是我儿子被冤枉了。”“我只希望儿子的案子能够平反,还我儿子一个清白。”
“咱得要一个公道,要一个正义,‘错了就错了’,不能再让儿子背黑名了。”张焕枝说。
我每个月至少去一次河北高院询问情况,每次都答复称“你要耐心等待,我们一直在做工作”。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
王书金案时隔6年后才再次开庭,时间确实拖得久了些,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王书金案中有些情节疑似涉及另外的案件,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们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确保事实准确为先,所以才导致时间跨度较大。
——河北高院一法官
司法部门一定会公正审理王书金案,一旦聂树斌案核查工作结束,就会向社会公布结果。
——河北省政法委一负责人
第六部
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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