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9-8402-8539

您所在的位置: 古蔺律师网 >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

律师介绍

张定凯律师   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离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的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张律师秉承诚恳做人、踏实做事的工作作风,认真维...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定凯律师

手机号码:15984028539

邮箱地址:676007810@qq.com

执业证号:15105201010154526

执业律所: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天立酒街(古蔺法院对面)

婚姻家庭

如何起诉离婚最快成功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解答。

  核心结论:起诉离婚最快的处理方式是诉前调解离婚和诉中调解离婚。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处理结果,包括法院判决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起诉离婚最快的离婚方式是法院诉前调解离婚和诉中调解离婚,但这需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且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诉前调解,是目前全国各地法院都在开展的一项工作,也就是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前,即展开调解活动,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原被告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的,法院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夫妻关系即解除,这种方式的离婚,相比通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协议离婚来得更快,解决问题更彻底。

  另外,就是在诉讼进程中,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工作适用民事诉讼全过程的规定,只要案件在宣判前,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的,就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这种方式的离婚相对于诉前调解离婚,在时间上要稍微晚一些,但比法院判决离婚来的更快。

  如果诉前调解不成,则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进程来处理离婚问题,其具体的步骤和要点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起诉状应详细写明离婚的理由和请求,证据应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

  2、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原告应选择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法院审查是否立案及展开诉前调解

  法院对收到的起诉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展开诉前调解。

  4、 法院立案审理

  法院立案后,向双方当事人发送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开庭传票,开展调解尝试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如果能够在诉讼进程中达成一致协议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协议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终结诉讼程序,离婚即告成功。

  5、 开庭审理

  如果经调解无效,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出庭参加诉讼。

  6、法院作出判决

  在审理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判决。如果判决离婚,则婚姻关系解除。

  律师建议:为了提高诉讼离婚的速度,原告尽量掌握并向法庭提供被告存在有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应该离婚的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更快地作出离婚判决。

  总的来说,虽然婚姻登记处的协议离婚速度相对较快,但受三十天冷静期的制约,甚至还会遭到对方的反悔而协议失败。如果选择诉讼调解离婚,也是一种快速、有效解决离婚的方式。

  以上解答您清楚了吗?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直接致电咨询张律师。

  咨询电话:1354159419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159-8402-8539

地址:四川省古蔺县金兰大道天立酒街(古蔺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15984028539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